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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49号)规定,2007年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样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全体工作人员在九月三十日下班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一切安全防护工作。“十一”期间,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联系电话:区府办(2176573)、区安监局(2177603、传真2177605)。 全体工作人员应确保“十一”期间出游安全、行车安全、财产安全。
自2007年10月8日起,区级机关办公时间调整为: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发布时间:200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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