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咨询告知单(新城区规划范围内项目)
| 申报材料 |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建设单位用地申请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2、落实选址专题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同意选址的文件;
注:大中型或有特殊专业要求的项目,应事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提出的选址论证书面材料,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落实选址专题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同意选址的文件;
注:大中型或有特殊专业要求的项目,应事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提出的选址论证书面材料,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建设部《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咨询告知单(新城区规划范围内项目)
| 申报材料 |
1、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文;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用地红线图(一式八分);
4、建设用地规划审批表;
5、《土地出让合同》(限有偿出让项目);
6、建设用地测绘放样报告书;
7、经审定的总平面布置图。
注:由新城区规划科事先出具设计条件和放样通知单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用地红线图(一式八分);
4、建设用地规划审批表;
5、《土地出让合同》(限有偿出让项目);
6、建设用地测绘放样报告书;
7、经审定的总平面布置图。
注:由新城区规划科事先出具设计条件和放样通知单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建设部《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咨询告知单(新城区规划范围内道路交通工程)
| 申报材料 |
1、道路位置、长度、施工计划;
2、道路规划红线图(走向及坐标控制);
3、道路纵、横断面图;
4、路面结构类型;
5、道路交叉口、附属设施设置情况;
6、其它相关文件资料。
2、道路规划红线图(走向及坐标控制);
3、道路纵、横断面图;
4、路面结构类型;
5、道路交叉口、附属设施设置情况;
6、其它相关文件资料。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咨询告知单(新城区规划范围内管线工程)
| 申报材料 |
1、建设管线走向地形图;
2、管线经过区域已有综合管线图;
3、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协议文件;
4、地下管线纵、横断面施工设计图及附属设备图;
5、架空线路竖向施工设计图、杆型及附属设备图。
2、管线经过区域已有综合管线图;
3、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协议文件;
4、地下管线纵、横断面施工设计图及附属设备图;
5、架空线路竖向施工设计图、杆型及附属设备图。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许可证》(二环线以外项目)
| 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执照与房产证户主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名字应相同);
3、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一式两份);
4、彩色效果图(一式两份);
5、设置地段地理平面位置图(一式二份);
6、大型户外广告应有施工图和安全承诺书;
7、广告制作若用他人产权,由产权部门(人)出具认可意见;
8、广告内容需经工商部门审核。
2、营业执照(执照与房产证户主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名字应相同);
3、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一式两份);
4、彩色效果图(一式两份);
5、设置地段地理平面位置图(一式二份);
6、大型户外广告应有施工图和安全承诺书;
7、广告制作若用他人产权,由产权部门(人)出具认可意见;
8、广告内容需经工商部门审核。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1、店面招牌、墙面广告牌、户外广告牌、高炮32元/M2
2、霓虹灯、灯箱及各种内打灯广告100元/M2
2、霓虹灯、灯箱及各种内打灯广告100元/M2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联审咨询告知单
(新城区规划范围内项目)
(新城区规划范围内项目)
| 申报材料 |
一、规划局:
1、建设工程规划联审表;
2、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文;
3、规划设计要求;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红线图;
6、建筑施工图(附磁盘,由设计单位提供);
7、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8、建筑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及方案审定意见书(由新区规划科提供);
9、建筑测绘放样报告。
备注:新区规划科出具建设工程审定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放样通知单
备注:新区规划科出具建设工程审定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放样通知单
二、人防办:
1、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文;
2、规划红线图;
3、规划设计要求;
4、总平面图;
5、建筑施工图(设有人防工程的项目,须报送全套人防施工图)。
2、规划红线图;
3、规划设计要求;
4、总平面图;
5、建筑施工图(设有人防工程的项目,须报送全套人防施工图)。
三、消防支队:
1、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文;
2、规划设计要求、规划红线图、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总平面图、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图、全套建施图、水施图、电施图;
3、如是钢结构建筑,需报送结构图;
4、如是工业建筑,需报送生产工艺流程图;
5、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含暖通)的建筑,需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撰写消防设计专篇。
3、如是钢结构建筑,需报送结构图;
4、如是工业建筑,需报送生产工艺流程图;
5、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含暖通)的建筑,需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撰写消防设计专篇。
四、卫生局: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包括建筑物的选址、环境情况等);
3、卫生专篇;
4、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文;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包括建筑物的选址、环境情况等);
3、卫生专篇;
4、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文;
5、规划设计要求、工艺流程图、技术设备资料、建筑项目总平面图、规划红线图、建筑施工图、水施图;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园林绿化办:
1、建设项目绿化用地审批表;
2、民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规划设计要求;
5、总平面图(规划部门盖章);
6、绿化专项设计方案两张(附光盘一份)。(经城建局研究决定,工业项目已不需报批)
六、环卫处:
1、规划红线图;
2、规划设计要求;
3、总平面图;
4、室外排水平面图;
5、新建环卫设施审批表(规划中需建公建、垃圾中转站应附施工图)。
2、规划设计要求;
3、总平面图;
4、室外排水平面图;
5、新建环卫设施审批表(规划中需建公建、垃圾中转站应附施工图)。
七、气象局:
1、登记表;
2、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文;
3、规划设计要求;
4、总平面图;
5、建筑面积计算书;
6、电施图、建施图;
7、防雷施工监督委托书(受理书);
8、防雷装置评价意见书;
9、防雷技术服务协议书(如果委托窗口代办,只需提供前7项)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金华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50元/平方米,非住宅80元/平方米(限非出让用地);
2、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500元/平方米(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注: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免收;
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5元/平方米;
4、墙改专项资金:8元/平方米;
5、白蚁防治费:2元/平方米(工商企业减半);
6、建筑地方高校附加费:10元/平方米(限房地产开发项目);
7、易地绿化补偿金:1000-2000元/平方米;
8、防雷装置施工检测费1.0元/平方米;
9、电气设备接地验收检测费:100元/点;
10、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费0.2元/平方米。
2、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500元/平方米(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注: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免收;
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5元/平方米;
4、墙改专项资金:8元/平方米;
5、白蚁防治费:2元/平方米(工商企业减半);
6、建筑地方高校附加费:10元/平方米(限房地产开发项目);
7、易地绿化补偿金:1000-2000元/平方米;
8、防雷装置施工检测费1.0元/平方米;
9、电气设备接地验收检测费:100元/点;
10、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费0.2元/平方米。
注:以上图纸折好,装入档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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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浙价费[2004]121号
金政发[2004]179号
浙价服[2006]22号
金政发[2004]179号
浙价服[2006]22号
金市价费[2000]144号
发布时间:20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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