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竣工验收

     发布者: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08-7-24

办理部门:市气象局
申报材料
 
1、防雷施工监督检测记录;
(此项材料由市防雷中心在竣工检测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呈报市气象局审核窗口);
2、防雷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此项材料由建设业主申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国务院决定(2004)412号
3.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4、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从建设业主报齐防雷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之日起)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说明:市防雷中心受气象局的委托,承担建设工程防雷系统设计的技术会审(含设计勘察检测)、施工监督检测、竣工验收检测工作。技术会审承诺时限为2天(包含在气象局5天承诺时限内),竣工验收现场检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收费标准:防雷系统会审费:1000-1500/套;检测费:每支避雷针80-120/测点。分类收费标准按文件规定。
 
收费依据:浙价费(1996)28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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