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08-1-9

 
办理部门:消防大队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申报消防验收的书面申请;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4、消防产品三证(认可、许可证、合格证);
5、竣工图(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图、建、水、电),盖竣工图章,图纸折好,装入档案;
6、如设有自动消防设计(含暖通)的工程,窗口另行告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发布时间:200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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