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消防大队
| 申报材料 |
1、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2、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审核申报表;
3、装修平面、立面、剖面、节点、吊顶、水电图(图纸折好,装入档案);
4、如是改建工程需报送: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总平面图,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图,全套改建建施、水施、电施图,若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含暖通)的工程,需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撰写消防设计专篇。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发布时间:200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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