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教文体局
| 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
2、工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
3、五项制度:保管、残次品销毁、交付、验证、委托;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使用证明(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6、注册资本验资证明文书(150万元以上);
7、设备清单(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出厂日期);
8、一人以上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9、其它。
| 法律依据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承诺时限 |
60日由金华市新闻出版局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我局仅具备初审权
| 收费标准 |
免费(注:审批权限在省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200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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