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环保分局
| 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建设单位要求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的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项目情况说明材料(包括项目投资总额、产品、产量、原材料用量、工艺、设备等情况介绍);
3、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意见(镇乡街道村)和拟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单位、群众意见);
4、区发改局或区经贸局建设项目核准服务联系单或备案通知书
5、工商分局受理注册证明(名称预登记);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项目情况说明材料(包括项目投资总额、产品、产量、原材料用量、工艺、设备等情况介绍);
3、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意见(镇乡街道村)和拟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单位、群众意见);
4、区发改局或区经贸局建设项目核准服务联系单或备案通知书
5、工商分局受理注册证明(名称预登记);
6、符合相应规划要求的和土地用途性质的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规范证明文件的可提供规划、国土部门意见)
7、符合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7、符合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8、须经预审的环评报告表(登记表),需有专家评审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9、现场选址勘察后根据实际情况需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个性化资料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承诺时限 |
1、属省市环保局批的环评报告书(表)由我局提出初审意见;
2、建设单位将材料收齐送我分局经审核合格后,在下列承诺时间内办结:
(1)建设项目环评表批复10个工作日;
(2)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审核5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将材料收齐送我分局经审核合格后,在下列承诺时间内办结:
(1)建设项目环评表批复10个工作日;
(2)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审核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首次报批14个工作日;重新报批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 费
发布时间:2005-11-14
相关链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