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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职人员跨区主持宗教活动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08-1-7
办理部门:民宗局
申报材料
书面报告
法律依据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发布时间:200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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