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是2004年4月,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为区政府派出的正科(局)级机构,集中履行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中心”于2004年7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目前进驻“中心”的有17个部门和单位,其中13个单位直接进场,4个单位委托“中心”代理。“中心”占地480m2,现有工作人员36名,审批服务项目196项。
“中心”遵循“让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宗旨,坚持以“依法行政,公正透明,高效便捷,人民满意”为目标,为投资者、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规范的服务。
“中心”实行“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努力实现“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的行政服务目标。实行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制度。执行六项办理制度,即:即办事项的直接办理制、一般事项的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特急事项的紧急办理制。
“中心”坚持便民利民,建立创新服务机制。运用“中心”网站,提供网上办事查询、下载各类业务表格等服务,并实时告知事项办理情况。
“中心”实行严格的考核评比,建立检查监督机制。所有工作人员统一挂牌上岗,设置了意见箱、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开设了网上主任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